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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
来源:即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15-6-24 17:18:46 浏览次数:209

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

 

 

流腮属于丙类传染病,在2004年未纳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之前,其危害性及预防控制工作一直未引起社会及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流腮的危害远非局限于该病本身,更为重要的是该病可侵犯许多腺体和器官,临床上引发许多并发症,严重的可危及生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因此,我们要从保障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对该病发病严峻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将流腮防治作为提高全市儿童健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下面详细讲解一下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标准。

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

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发布的《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70161997),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标准如下。

   1 诊断原则

  主要依靠流行病学史、腮腺和/或其他唾液腺肿大等特征作出临床诊断,确诊须通过血清学及病原学检查。

  2 诊断标准

  2.1 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3周有与流行性腮腺炎患者接触史或当地有本病流行。

  2.2 症状体征

  2.2.1 腮腺或其他唾液腺非化脓性肿胀。含食酸性食物胀痛加剧。

  2.2.2 剧烈头痛、嗜睡、呕吐、脑膜刺激征阳性。脑脊液呈非化脓性改变(与其他病毒性脑炎相似)。

  2.2.3 恶心呕吐、伴中上腹部疼痛与压痛,局部肌紧张。

  2.2.4 睾丸肿痛(常为单侧)。

  2.3  实验室检测

  2.3.1 1个月内未接种过腮腺炎减毒活疫苗,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

  2.3.2 双份血清(间隔24周)IgG抗体效价呈4倍或4倍以上增高。

  2.3.3 唾液、尿、脑脊液、血中分离到腮腺炎病毒。

  2.4 病例分类

  2.4.1 疑似病例:

  a)具备2.2.1或伴2.2.22.2.32.2.4

  b)具备2.2.22.2.32.2.4项加2.1

  2.4.2 临床诊断病例:2.4.1.12.1

  2.4.3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加2.3.12.3.22.3.3

 

——对易感儿童进行流腮及其相关疫苗的免疫接种是保护其免于发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

——即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流腮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尽最大限度保护易感儿童,切实降低流腮发病率。咨询电话:8665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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